通榆县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质量筛查通报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互联网裁判文书公开工作,有效促进裁判文书工作质量提升。审判管理办公室对我院2022年已上网裁判文书进行了质量筛查和抽查,现将质量筛查时存在的问题分类汇总,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裁判文书错误情形
(一)、文书命名
1、裁判文书命名,当事人之间应用“与”进行连接;
2、命名不应出现当事人诉讼地位、不应出现“一案”;
(二)、文书信息屏蔽
1、当事人住所地应屏蔽至所属县、区;
2、不动产权属证书编号,应做部分替代;
3、车牌号、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应做部分替代;
(三)、隐名处理
1、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应做隐名处理;
2、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的当事人,应作隐名处理;
3、对不同姓名隐名处理后重复的,应在姓名后增加阿拉伯数字进行区分;
(四)、文书格式、标点符号
1、个别文书存在错字或重字、漏字、多字情况;
2、文书标题与正文字体不符合规定,格式、排版错误;
3、序号、中英文符号使用混乱;
4、法院名称错误;
(五)、法律及司法解释名称表述错误
判决书、结案通知书中对引用的法律表述出现明显错误,存在缺字、错字情况;
(六)、行政区划表述错误
1、行政区划表述与实际情况不符,隶属关系不明确;
2、当事人住址、公司住所地存在常识性表述错误
二、下步工作举措
裁判文书质量是案件质量的直接体现,法官作为案件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把裁判文书质量关,做到慎之又慎、细之又细、严之又严,从源头上杜绝低级错误产生。
法官、审判长、庭长、分管院领导要逐级把关,切实履行好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尤其是对上网裁判文书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每一件案件经得起群众的监督、历史的检验。
切实提高智能纠错软件的应用率,充分发挥信息化手段辅助办案的功效,及时发现裁判文书错误,及时做出更正,坚决杜绝裁判文书“带病印发”“带病上网”。
根据裁判文书制作规范和诉讼文书样式,统一裁判文书写作标准,做到格式统一、要素齐全、结构完整、繁简得当、逻辑紧密、用语准确,促进裁判文书更加规范化。
裁判文书公开工作,是人民法院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方式,是向社会展示司法公开的重要途径。请大家在公开前认真校对、自查自纠,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裁判文书上网工作要求,不断提升我院的裁判文书公开质量,做到依法、全面、及时、规范的公开裁判文书。审判监督管理团队将定期进行通报,并按照绩效考核方案进行相应处理。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1-30 19:3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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