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榆县人民法院部门决算
2021 年 8 月 25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第二部分 2020 年度部门决算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十、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0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职责
通榆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在中共通榆县委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和上级法院指定 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二)依法审理上级法院发回重审和其他交办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三)依法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四)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及行政机关、仲裁机构申请执行的案件和其他法院委托执行的案 件。
(五)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法律政策及疑难问题,总结审判工作经验。
(六)负责本院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及法制宣传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管理本院的机构编制工作;按照权 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七)负责本院的计划财务工作;负责武器、服装、车 辆等专项物资的计划、管理。
(八)负责本院的综合治理,司法统计以及司法警察警
务工作。
(九)负责本院的行政后勤事务管理。
(十)承办应由本院负责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通榆县人民法院内设 8 个机构,分别为立案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刑事审判庭、审判管理办公室、政治部、综合办公室、执行局。
另设司法警察大队,为通榆县人民法院直属机构。
通榆县人民法院 6 个派出基层法庭,分别为开通人民法庭、向海人民法庭、兴隆山人民法庭、瞻榆人民法庭、鸿兴人民法庭、新华人民法庭。
纳入通榆县人民法院 2020 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通榆县人民法院本级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 年度收入、支出总计各 4003.68 万元。与 2019 年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 12.21 万元,降低 0.3%。主要原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缴费方式以及金额未定,未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 3369.79 万元, 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
3316.85 万元,占 98.4%;其他收入 52.94 万元,占 1.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 3472.67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010.71 万元,占 57.9%;项目支出 1461.96 万元,占 42.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 1487.33 万元,占 74.0%;公用经费 523.38 万元,占 26.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 3316.85 万元、支出总
计 3421.47 万元。与 2019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41.37
万元,增长 1.3%;支出总计增加 173.98 万元,增长 5.4 %。主要原因::2019 年 10 月份新招聘辅警和聘用制人员,按要求购置信息化装备。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3421.47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
的 100%。与 2019 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173.98 万元, 增长 5.4%。2019 年 10 月份新招聘辅警和聘用制人员,按要求购置信息化装备。
2020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3421.47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单类支出 3298.16 万元,占 96.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 14.41 万元,占 0.4%;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 43.16 万元,占 1.3%;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 65.74 万元,占 1.9%。
2020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1877.68 万元,支出决算为 3421.4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82.2%。其中:
1.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 1607.71 万元,支出决算为 1886.7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7.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批复后追加部分人员经 费及公用经费,超出预算。
2.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年初未申请财 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为 449.69 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批复下达后,执行中追加。
3.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案件审判年初申请财政拨款预算
18 万元, 支出决算为 922.9 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数的
5127.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决算数包含 转移支付资金中的案件审判。
4.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其他法院支出年初申请财政拨款 预算 39.6 万元,支出决算为 38.81 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采购车辆实际发生额低于预算数。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 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申请财政拨款预算
103.49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费金额及方式未确定,等待缴费通知。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为 14.41 万元。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2019 年 12 月离退休工资在本年年初发放。
7.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年初 申请财政拨款预算 43.34 万元,支出决算为 43.1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 9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人员调出。
8.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年初申请财 政拨款预算 65.54 万元,支出决算为 65.7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 100.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
数有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 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2010.06 万元,其中:人员
经费 1487.33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 522.73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132.86 万
元,支出决算为 128.45 万元,完成预算的 9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未发生公务接待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
(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
算为 128.45 万元,占 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
占 %。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
主要原因是 2020 年度无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安排因
公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 129.6 万元,支出决算为
128.45 万元,完成预算的 99.1%,主要原因是缩减经费支出。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38.8 万元。主要是我院购置执法执
勤车 3 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89.65 万元,主要是用于燃油费、过
桥过路费、车辆保险费、维修费等费用。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22 辆,公务用车购
置数为 3 辆执法执勤车。
3. 公务接待费预算为 3.26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
主要原因是 2020 年度无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 0 万元。全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
数 0 个、来访外宾 0 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来访外宾 0 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 万元。全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
组 0 个、来宾 0 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通榆县人民法院无政府性基金。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通榆县人民法院无国有资本经营。
十、关于 2020 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2020 年度我单位组织对审判执行项目、法院综合事务管理项目等两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448.54 万元,占部门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总额的 100%。
(二)绩效评价结果
1.我单位绩效自评结果如下:
(1) 审判执行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该项目自评得分 98.94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 18 万元, 执行数 18 万元,执行率为 100%。该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随着国家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我院积极探索诉前调解方式方法,调解率增加,案件随之减少;我院建设以审判为中心, 通过全体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结案率有所提高;我院致力于发挥审判执行职能,出尽首次执行结案率的提高。
(2) 法院综合事务管理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 设定的绩效目标,该项目自评得分 97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
430.54 万元,执行数 351.41 万元,执行率为 81.6%。该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完成年初预算的 81.6%。偏差原因
分析及改进措施:由于办案车辆使用超出年限,进行车辆更换,保障办案效率;文职人员的配备极大提升了办案效率, 对于离职的文职人员岗位及时进行了考核填补,以保证我院的工作效率;因有相关已有职称的法官进行了岗位调整,调离我院,为保证我院的法官数量,我院会积极培养更多的年轻法官进行职称评定。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2.73万元,比年初预算 数增加14.26万元,增长2.8%,主要原因是2019年10月份新招聘辅警和聘用制人员。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526.56 万元,其中:政
府采购货物支出 526.56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526.56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526.56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通榆县人民法院共有车辆 22
辆,2020 年度新增车辆 3 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 21 辆、
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1 辆;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9
台(套);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2020 年度新增通用设备 3 台(套)。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 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 从省财政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省财政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等。(只保留部门已发生的收入明细,未发生的收入明细删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 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 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 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 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 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反映人民法院得 支出。
1、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 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案件审判(项):反映人民法院对刑事、民事、行 政、涉外等案件审判活动的支出。
4、“两庭”建设(项):反映人民法院审判用房、人 民法庭用房、刑场建设维修和设备购置,以及审判庭安全监控设备购置及运行管理等支出。
5、其他法院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 于法院方面的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支出。
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
括实行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住 房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1-10-14 09:5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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