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榆法院2020年第一季度
司法改革进展情况报告
一、主要做法
(一)围绕巩固提升审判执行质效,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
组织审执部门开展裁判文书“双百”核查。对2019年下半年作出的裁判文书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检查审执裁判文书4200余份。依托信息化系统自动筛选出未上网文书细目,下发案件承办法官,督促承办法官及时做好应上网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和不上网裁判文书公示工作,共补录裁判文书500余份。
(二)围绕实现新收案件同比下降5%的目标,全面推进诉源治理、多元化解机制建设
结合疫情期间特殊情况,推进在线调解平台建设,实现纠纷解决的在线咨询、在线评估、在线分流、在线调解、在线确认,促进诉调对接线上线下功能互补、有机融合。
(三)围绕健全“切实解决执行难”长效制度体系,着力推进执行体制机制改革
执行局对派出法庭干警进行执行办案系统和执行指挥管理平台进行系统讲解和操作演示,并就全国法院系统应用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指导,充分利用平台系统中的各项功能,进行网络查控、委托外省法院帮助进行解封查控等工作,以提高执行效率;通过执行办案系统中的数据统计,查看本人执法办案过程中的不足,总结经验,对今后的工作决策提供参考,提高执行质效。
(四)围绕健全完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司法便民利民机制建设
加强通榆法院审判法庭扩建项目工程建设,严格按照设计施工标准,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进行施工,保障工程进度、施工质量以及施工安全,确保年内如期完成建设。
(五)围绕建设现代诉讼制度和优化协同高效机构体系,稳步推进诉讼制度和机构改革
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对除当事人众多、争议较大等新类型或疑难复杂案件和法律规定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之外,其他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对民间借贷、离婚、劳动争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金融借款合同、买卖合同六类案件,进行“要素式”审理,由立案庭在立案阶段指导当事人填写诉讼要素表及送达举证须知。
(六)围绕建设过硬法院队伍,健全完善人员分类管理和职业保障制度体系
2020年我院认真按照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健全完善人员分类管理和职业保障制度体系,一季度不存在员额职数空缺情况,无增补无调整无退出,并且认真落实法官等级晋升制度要求,年初已上报符合择优选升四级高级法官人员的相关信息,目前正等待下一步指示。同时落实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后在编法官助理和书记员职务序列改革相关政策,目前已核定完综合管理类人员职数,近期将开展套转工作。
(七)健全完善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制度机制,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继续推进“加强管理年”活动,由院领导带队,办公室、政治部、审管办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院疫情防控、环境卫生、纪律作风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大力推进审判管理、政务管理、队伍管理各项制度建设,强化制度约束,狠抓制度执行,进一步完善靠制度管人管事、用制度管案管权的工作格局。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人员配备不足。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入进行,案件数量不断增加,个案复杂程度也越来越高,我院员额法官年结案量都在200件甚至300件以上,大量的案件必然需要更多的法官助理、书记员从事调解、接待当事人、庭审记录、卷宗装订、信息录入以及提审、投监,这种配置模式已经无法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人员配置不足。
(二)选任晋升制度不健全。司法辅助人员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通过公务员考试从应届大学生中选拔法官助理、书记员等司法辅助人员;另一种是签订聘用制合同的文职人员。对于司法辅助人员缺乏明确的分类管理制度,一方面对于法官助理来说,在法官员额制改革之后,何时能进入员额法官序列并不明确,在基层法院领导职数普遍不高的情况下,长期在级别上也得不到晋升,无法实现其对自身发展的预期;另一方面,书记员的选任标准混乱,签订聘用制合同的司法辅助人员,并无明确的专业要求,法院书记员的工作并不只是简单的记录,如果没有相关的法律专业基础,就没法领会法官的专业化需求,限制法官工作的顺利开展。而且很多聘用制人员虽然签订了劳动合同,但与其他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相比没有薪酬上的优势,发展空间有限,长期性、稳定性得不到保障,文职人员流动性较大,不利于法官审判质效的提高,司法改革的顺利开展。
三、意见建议
(一)加强顶层设计。
加强对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指导,加强顶层设计,帮助基层法院破解难题,推动改革顺利进行。
(二)加强人员配备。
面对日益增多的案件,加强法官助理、书记员等司法辅助人员配备,且给予必要培训,提高法院形象和声誉。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1-11-02 15:28:44
访问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