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
拘 留 决 定 书
(××××)××执×字第××-××号
被拘留人……(写明姓名及有效证件和号码等基本情况)。
本院在执行……(写明当事人姓名或名称、案由和案号)一案中,查明……(写明被拘留人妨害执行的事实以及予以拘留的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条第三款[或根据妨害执行的具体情况引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3条、第12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0条]的规定,决定如下:
对×××拘留××日。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决定书后,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决定的执行。
××××年××月××日
(院印)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9-11-21 13: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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